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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护一江碧水!鹿城检察院联合八部门建立瓯江大保护协作机制
近年来,瓯江干流鹿城段的非法采砂、倾倒固废、侵占水域等违法现象多发,生态环境遭受破坏。2020年以来,鹿城区各有关部门着力加强流域办案协作,其中,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相关案件27起,向检察机关通报公益损害线索6起,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起,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瓯江环境资源犯罪1件2人,对违法行为形成一定震慑。此次《意见》的出台即是为了进一步加大协作,增强保护瓯江的工作合力。
《意见》强调,各单位在履行职责中应当重点关注以下违法行为:向瓯江排放、倾倒建筑渣土、建筑泥浆、生活垃圾,非法采砂、取水,非法围垦、占用滩涂等。同时,《意见》重点建立线索移送通报、调查取证协作、业务信息共享、重大案件响应、业务会商联络等五项工作机制,推动瓯江干流(鹿城段)生态环境闭环保护。
《意见》规定,对于辖区内突发的涉瓯江环境污染、资源破坏事件,发现的单位若具有法定职责的,应当立即全面勘查现场并固定证据,需要应急处置污染物的,应当立即启动处置,发现的单位若不具有法定职责的,应当立即向具有法定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通报。同时,建立辖区内重大涉瓯江环境问题联合查处机制,各单位每年共同筛选若干案情重大复杂、社会关注度高、社会影响力大的突出问题线索,依法开展联合查处,整合办案力量,确保案件效果,形成执法威慑。
文字:第六检察部
排版:温州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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